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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永远都撕不碎的》

我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子,因此,我喜欢像风一样生活,满世界地流浪和漂泊,而乐天就不同了,他和他戴的金边眼镜一样文静和秀气,通常不爱大声说话,既便偶尔生起气来也是软绵绵的,颇似我最喜欢吃的棉花糖。
 
乐天和我一起已经结伴走过七八个城市了,也就是说,七八个城市的屋檐下都曾经留下过我们相依相偎的影子。
 
乐天与我青梅竹马,不仅从5岁的时候就开始扮小两口,而且我们几乎就一直没有分开过,初中时他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高中时他是组长我是副组长,大学时又碰巧住在一幢楼里,所以我们之间的恋爱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仿佛前世有约,乐天和我就这样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既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庄重的承诺,与生俱来的爱给我们带来的是无法想象的快乐。
 
好不容易飞出了象牙塔之后,我整理了整理纷乱的思绪,非常霸道地对乐天说:“和我一起去南方吧,我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
 
乐天是独生子,父母原来指望他留在身边的,然而乐天只是略微沉思了片刻,接着便微笑地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我陪你一起去。”
 
我乐不可支,冲着他的脸便“咬”了一口,乐天的脸顿时红了,不远处几位看似漫不经心的女同学正偷偷地朝我们这边张望呢。
 
我们在广州的发展还算顺利,乐天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我则混进了一家小报社做了记者。乐天是那种非常敬业的人,没过多久便在广告公司做得如鱼得水,很快便被提拔为业务主管,工资收入几乎是呈几何数增长。
 
而我则不同了,报社的记者很少,采、编和拉广告赞助一条龙,提成又不是很多,没干多久我便心灰意冷了,于是策划跳槽。我是在一个黄昏将我的决定告诉给乐天的,乐天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笑了:“你以为找工作是过家家呀,想扮演什么角色就扮演什么角色?”
 
我推开了他的手,语调中多少夹杂着一丝任性:“我真的已经不想做了,那样的环境不利于我的发展。”
 
乐天似乎听明白了我的意思:“那就另外找一份你自己喜欢的工作吧。”
 
“我的朋友推荐我到北京的一家网站做网络编辑,我想去试试。”我的声音里突然有了一丝乞求,我还从来没有跟乐天这样讲过话。
 
乐天怔了一下,显然他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实在舍不得那份炙手可热的职位。“你不是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吗?”
 
乐天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只是我的去意已决,我的任性在关键时刻又一次占了上风。“我又没有要求你和我永远在一起,你可以自己留下来嘛。”
 
乐天突然发火了,他冲动地拉住了我的手:“你,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乐天从来不会甜言蜜语地哄我,他的爱更接近于一种忠诚,而这种忠诚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第二天,乐天果断辞去了在广告公司的工作,和我相伴飞到北京。
 
乐天还是干他的老本行,我的网络编辑也做得游刃有余,只是后来我无法忍受公司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看似单纯其实却非常复杂的人际关系,坚持不到两年便又一次选择了逃离。
 
乐天似乎已经彻底地习惯了我的草率和鲁莽,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略微带着调侃的口吻警告我:“欣宇,我发现你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可是我又害怕你长大,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佯装清纯,故意跟他作对:“当然知道了,你是怕我的翅膀变硬了,自己一个人飞走怎么办?”
 
“胡说,我是怕你成熟了稳重了,就不会再流浪漂泊了。”乐天的目光依旧充满忠诚,我却不敢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因为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对乐天不公平。
 
在此后的几年里,我们相继是古城西安、雾都重庆和桂林、贵州等城市的过客,虽然居无定所,却饱览了祖国美丽富饶的自然风光,乐天郑重其事地送给我一个特殊职称:“旅行家。”我则不客气地赠他一个外号:“随从。”乐天多少有些不满意:“太简单了吧?还不如叫爱的仆人呢。”
 
2008年秋高气爽的时候,我们终于在深圳安了家。
 
乐天倾其所有购得了两室一厅的住房,同时在装潢上耗费了很多心血,70多平方米的空间弥漫着浪漫而温暖的气息。
 
中秋月圆之夜,乐天拥我入怀:“欣宇,我们结婚吧。”
 
我和乐天其实早就融为一体了,可是连年的奔波使我们无暇顾及形式,结婚的事也便一拖再拖,乐天终于忍耐不住了。
 
我将有点发烧的脸贴在他的胸前:“乐天,原谅我,我让你等得太久了。”
 
乐天没有说话,而是将他的唇紧紧地压在我的耳边:“不,我还要你给我生一大群孩子。”
 
我惊恐地推开了他:“这,这怎么可以,我真的还没有准备好呢。”
 
“可是,可是你已经26岁了。”乐天喃喃地说。
 
“反正,反正我现在不想生孩子。”我的倔脾气又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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