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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葬》

  旧事是一只恋家的狗,追随不肯去。
  有些事,不是忘记,只是不再想起。
  旧去的毛衣,是石棺石柩,睡了死去的爱情。
  他认定,她就是他要一生围炉夜话的人,所以早早地,就计划了秋与冬。而那时,他们都还年轻。
  是秋风微凉、阳光还暖的日子,午后阳台上,她照着图谱,笨手笨脚,学着为他打一件马海毛的厚毛衣。打几针,停一停,忽地摇摇头,是打错了,拆掉重来。莞尔一笑,嘴边米粒大的小酒窝。
  他记得那毛线是深褐色的,温暖如栗,或者越冬的草垛,她抱着大球毛线,像农妇抱着一整个秋天的收成。他时常冲动起来,一把拥她入怀,被钢针扎了好几回。
  仲秋未至,他已负笈远游。渐渐,算准时差打给她的电话,寂寥地响了又响,久久无人接起。家人只语焉不详,最后他发狠要马上买机票回国,母亲才轻轻叹一口气,“其实也不怪她,女孩子是等不起的……”
  只剩下那件新打好的毛衣,叠得齐齐整整,在空无一物的衣柜里,沉默着,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穿哪怕一次。海归后,他天南地北地换工作,几次想扔,但抱在胸口偎一偎,仍然妥帖而温暖,总是不舍得。旧事是一只恋家的狗,追随不肯去。
  再得到她的消息,是在地铁的间隙,手机上的陌生号码是石门,接起后听见她的声音,仿佛遭遇另一扇更黑的石门,“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信号断了。
  他缓缓抬头,对面有个男子,怔忡地看着他,好久才发现,那是窗上映着的自己,而有些事,不是忘记,只是不再想起。那一天,他坐过了站。
  他,恨过她吗?也许有的,一点点,微细如玻璃屑,然而他曾一夕横过八万里,也曾在晨昏颠倒里,醒得非常痛苦。天堑的隔绝,寂寞的重量,他都理解,他原谅一切命运面前的懦夫,因他,早知自己也不是勇者。
  而他,曾经这样,这样地,爱过她。
  那夜,他第一次抖开了那件旧毛衣,针脚疏落,不知漏过多少针,颜色深深淡淡,是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缘故吧?捧在手里,却还是厚实的,记忆中最初的温暖。
  迟疑地,从头上套下去。咦,没有洗过也会缩水?当时明明比着身材量的。领口窄了,使了好大的劲,才把头挣出来,深深屏住气,勉强拉上身,双臂向外一振,“嘶啦”一声,右侧从腋下起一直到下摆完全绽线。
  那一瞬间,他在镜中无比清晰地,看见了真相:庞大的身躯勉为其难地塞在窄小的毛衣里,挤得紧绷绷的,像一个穿了常人衣服的黑熊,滑稽可笑。他终于,没有回她的电话。
  他还记得,当时手挽手买毛线的心情,“为什么要褐色?”“将来你不穿了,还可以给小孩子改毛裤呀。”他也记得,她专注编毛衣的侧影,嘴微张着,无声地一针一针,念着,“上针,下针,上针……”像牙牙学语的婴儿。
  只是,即使虽然自己不觉,他已发胖,改变,再也穿不进当年的毛衣。就好像,已经结婚生子的他,心与生命都有了归处,不能也不想,重复往日的漂泊。旧去的毛衣,是石棺石柩,睡了死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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