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情敌是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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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的文章,会觉得她父亲如同一个蛮横粗暴的君主,以那座光线不甚好的房子为自家城堡,在里面作威作福。
他看上去很强势,很可恨,可是,认真地打量张爱玲的这位老爸,会发现,在他喜怒无常的表象下,其实住着一个受伤的灵魂。
张爱玲的祖母是寡妇熬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独养儿子身上,管教得很是严厉:盯着他背书。多少年后,张志沂还能将古文时文甚至奏折倒背如流;给他穿颜色娇嫩的衣服,满帮绣的花鞋,让他没法跟族中子弟比拼鲜衣怒马;教他像外祖父李鸿章那样饭后散步,这些过了时的理念,将儿子打造成一个过时的人。
他古文功底不错,旧体诗写得也很好,喜欢眠花宿柳,曾几何时,这是一个颇有派头的翩翩公子的必要元素。然而时过境迁,科考在他十岁那年被废除,“五四”之后,出风头的是刚刚兴起的白话诗,他像是在新时代里穿着一件旧衣服,走在人群中,很颓,很蹩脚。
更倒霉的是,他的妻子黄素琼很新潮:她婚后到英国去留学,学习油画,接触并且爱上了扑面而来的西方文明。经过这样一场熏陶,她更加无法接受家中那个抽大烟喝花酒一辈子也打不起精神的老公,回国不久就提出离婚。
张志沂不肯离婚,律师转头去做黄素琼的工作,黄素琼用一种非常欧化的语气,简洁明了地说:“我的心已经是一块木头。”
张志沂的自尊大受震动,终于在协议上签了字。
对张志沂来说,新时代就是那个可恶的第三者,从头到尾跟他犯戗,好在他后来娶的老婆孙用藩跟他志同道合,一道躺在鸦片榻上抽大烟,倒也夫唱妇随。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女儿张爱玲,居然也爱上了新时代,站在他的对面。
对于这个女儿,他虽然不能说宠爱有加,却是倍加欣赏的。
如今,这个他喜欢的女儿也变心了,喜滋滋地奔向他的双重情敌新时代,让他怎能不恼怒?但另一方面,新时代只是个概念,对于那个女人,张志沂的感情是如此复杂,爱恨皆有,恩怨交加,所以那一次,当张爱玲向他提出要去姑姑那里住几天时,他情知妹妹与前妻同住,却余情未了,在鸦片榻上柔声慢应了一声。
但是两个礼拜之后,张爱玲从母亲那里回来时,他刚刚起床,有下床气,心情没那么好,再经后妻一挑拨,想起前妻,就是一个尖锐的盛气凌人的影像,一意投奔过去的张爱玲,也跟着变得可恶起来。他所有的怒气,在那一刻爆发。
父女俩就此翻脸,一生也没有回转过来,如此的决绝,并不是因为不爱,相反,是因为爱,只是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远之意,那样深的爱,却无法超越两人不同的人生观。之后张志沂匆忙地败完了母亲留下的那份嫁妆,死在一间不足十四平方米的小屋里,张爱玲靠写作成名,起起落落,从上海到香港再到美国,不同的人生观,让他们颠沛流离于不同的路途,然而,那样一份变了味的爱,却始终陪在他们身边,使他们一生也耿耿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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