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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是“足球健将”》

  读初中的时候,家住在东北一个不很有名的小县城,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记得学校里每周设有一到两节体育课。所谓“设”,其实在当时就是形同虚设的“设”。一到体育课,老师不是拿出足球就是篮球,然后男生女生一分,什么规则也不讲,只是告诉体育科代表一声,下课把球送到体育办公室去,就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我们比较喜欢老师发足球,因为它参与的人数多,我们班所有男生,除了几个平时不爱动的,都可以上场一试腿脚。才不管他每支球队规定多少人数呢。另外,那个年代,个别家庭里还是有得起篮球的,而足球就没听说谁家有这玩意儿了。再说场地也不允许,万一踢球时一脚不慎把人家的门窗玻璃给撞碎了,那可是件不得了的事情。

  应该说,没有几个男性公民在小的时候不对足球特别钟情的。可当时条件实在是不允许,我们就只好伸脚去踢路上碰到的大小相当的砖头瓦块。不论是上学还是放学,不论是上街还是闲逛,只要路上有可踢的东西,我们通通不会轻易放过。有时是碰到一块踢一块,有时是专门踢某一块,一直踢到校门口或是家门口,最后再猛起一脚,把它踢进远处路边的水沟,然后再意犹未尽又满怀胜利喜悦地转身进门。我想,这行为也许叫做热爱运动,具体一点说叫做热爱踢球,又可以称作是一种游戏吧。总之,后来踢得越来越“溜”,以至于竟能将石块或砖头块踢得飞起,“击”中走在前面的同伴的屁股甚至后腰,或是让它从某两个栅栏板之间的缝隙中穿过,这“门”射得够绝的吧。当然,踢这种“球”,最好的季节是冬天,因为冬天穿的鞋子比较厚,夏天穿布鞋可就不灵了。北方的冬季相当漫长,给我们一展身“脚”提供了良机。只是鞋子经常是没穿多久,前尖儿就被踢破了。为此不知挨过多少次大人的骂。

  遗憾的是一直到后来,以至于大后来,我们都与真正的足球无缘。我想,那些具有优越的足球条件的地方,使许多有足球天赋甚至没有足球天赋的孩子,成了队员、健将甚至明星。反过来说,那些没有足球条件的地方又使多少具有足球运动天赋的孩子根本就无法展现。这么一说,我实在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有点儿天赋的那一族?或许当年的那点儿雕虫小技,也不过就是一种游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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